18638761573
郑州瓶帖标签 瓶帖设计 瓶帖印刷 河南不干胶瓶帖
报价: 0.10元/个
最小起订: 1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0-03-21 22:15
浏览次数: 195
手机号: 18638761573
电话: 18638761573
详细信息

瓶帖 瓶帖标签 瓶帖设计 瓶帖印刷 不干胶瓶帖


包装在产品销售市场起到的作用非常大,甚至可以说:包装的“好坏”(好坏包括效果设计,内容主题)直接影响和决定了一个产品的成败。这就意味着从外包装设计效果,内标签设计制作,再到印刷都必须。好的包装标签能促进销售、吸引顾客下决心买下产品。河南三维设计水平在包装印刷行业中处于领先地拉,本公司以独特的设计,优异的品质和完美的作品表现效果,帮助客户的产品吸引更多消费者的眼球。


以食品为例说明瓶贴标签应标注的内容


根据《产品质量法》和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规定的食品标签必须标注的内容有:

  (1)食品名称必须采用表明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不得使用引起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名称。

  (2)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应当和营业执照一致。属集团子公司、分公司及委托加工、联营生产的,按照《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的要求进行标注。

  (3)产品标准号应标明产品的标准代号和顺序号,所标明的产品标准应当合法有效。

  (4)检验合格证明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应当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可以是合格印、章、标签等)。

  (5)生产日期(包装日期)、保质期(保存期)或失效日期应标注在显著位置,规范清晰,符合对比色的要求;若食品需要特定的贮藏条件,必须注明。

  (6)配料表必须真实且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

  (7)定量包装食品应标注净含量,固、液两种物质应标明固形物含量。

  (8)实施市场准入的食品应按规定加贴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按规定标注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

  (9)产品标准中有分等分级规定的,应注明质量(品质)等级。

  (10)辐射食品、使用辐照配料应在标识中注明。

  (11)相应产品标准对标注有特殊规定的应按规定如实标注。


相关产品
相关郑州产品
产品分类
最新发布
联系方式
  •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49号2号楼5层34号
  • 电话:18638761573
  • 邮件:576630929@qq.com
  • 手机:18638761573
  • 联系人:王艳鸽